企业资讯
定点发票
发布时间:
2023/08/28 20:46
学生在不属本校定点的医院,但属于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经审核确属医学范围的急性病,而不是仅凭急诊挂号),凭学生证、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参保职工无需备案,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在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参保职工和参保群众经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自治区内备案地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可直接结算;在外省需个人垫付费用后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发票(纸质发票需为原件)、处方、报销人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近日,对全市8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展了履约情况专项核查。核查组成员通过现场走访,查验结算单及结算票据等,对会议定点场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协议价格落实情况、信息注册及更新情况、电子结算单提供情况和发票开具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费用,医疗机构会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医保报销范围计算患者的报销待遇,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保报销部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按规定办理了异地登记备案的参保职工,可在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参照市内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直接结算;对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个人先行垫付,凭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审核结算。
☞报销后期,患者可持社保卡复印件、药店发票(加盖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或定点药店处方医师处方)及药品外包装到各医保办事大厅手工报销。
●因疫情封控原因无法自己去药店的,可以委托社区(药店)人员代配药、代刷医保卡结算,也可以委托社区(药店)人员通过远程视频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零售药店刷卡(扫码)结算。或者代配药时现金支付,后续再凭发票去原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医保卡结算退费。
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内容转发自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转至联系我们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关注我们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咪小豆
关注抖音号
1688网店
Copyright © 2022 安徽华新印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24689号-1 网站制作:中企动力 | 合肥
安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东路17号